作为环保部微信举报试点城市,太原于15日启动“12369环保举报”微信公众号,市民可随手拍摄身边污染情况进行举报。
《太原市“12369”环保微信举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》指出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微信号“12369环保举报”,向环保部门反映环境保护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。
记者注意到,该微信公众号提醒市民微信举报需要具备三个要素:有明确的事发地点,有具体的举报对象,有造成环境污染的事实。若不具备这些要素则不会受理。
该规定指出,各级“微信管理平台”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接收的举报事项进行人工审核,由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决定是否受理;对于问题咨询、合理意见建议或其他未受理事项,应及时在微信管理平台录入答复意见及相关建议。
对于已受理的举报,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,并与留有真实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及时联系。环保微信举报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;情况复杂的,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。举报事项办结后,会通过微信举报平台回复举报人。
该规定还强调,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健全微信举报信息保密管理制度,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。